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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中文译文
匈牙利FIDIC合同和匈牙利法律
1. 信托合同和匈牙利法律
匈牙利法律是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与德国法律非常相似,它以逐项列出的形式形成法律规范。这些规范是在罗马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然而匈牙利的FIDIC合同,从法律根本角度上说具有习俗的标志,而Anglo-Saxon就是以习俗为前提的合同。鉴于此,每当比较匈牙利法律与FIDIC合同,并在实践中实施时,我们是面对Anglo-Saxon与匈牙利法律之间的冲突,匈牙利会出现私法则,其中问题包括条款处理工程合同的民法典是决定性的,因此我们使用FIDIC表格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它无需在特定情况下进行重大调整条件。但是,这是匈牙利建筑法的一个具体特征。它包含许多强制性规范,各方必须从中获取这些规范相对公平。建筑合同中的不同条款可以申报只要遵守FIDIC的条款和条件,但无效合同例外,因为我们要以匈牙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为准,即当事人不选择匈牙利法律作为管辖法律。与上述问题有关,我们做了一个发生在法律纠纷中双方和匈牙利建筑监督员的测试。在这个简短的研究,我们推出了一个简短的概述,特别是经常被问到基于红皮书和黄皮书的问题与匈牙利起草FIDIC合同时。这项研究将进一步审查FIDIC合同的条款和匈牙利法律的规定的条件需要情况。为此,我们专注于匈牙利法律的规定,在应用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时,选择匈牙利法律作为管辖法律。
2. 法律选择和管辖权问题
由此可见,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在匈牙利,不被视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超国家规范。因此,每当应用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时,它都有必要选择适用的实体法并指定管辖。如果没有选择法律,国际私法规则将决定必须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在匈牙利,这规则在1979年第13号法令和条例中概述。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罗马一号”)第593/2008号法令关于欧洲联盟成员国。根据罗马一号,如果没有法律选择,则承包商所在国家的法律必须要注册办公处。
匈牙利的法律准则规定,法律的选择不得使社会公平偏离,这些规范一样适用于建设法律中,例如,在匈牙利法律中,第191/2009号政府法令(IX 15)关于建筑行业工程的详细规则与建筑合同的内容有关。根据《建筑法》(Act LXXVIII of 1997)制定,该法载有一些强制性规定。第181/2003号政府法令 (XI 5)也可以作为另一个例子提到,它规定建的强制性保修期为三年住宅和住宅。与法令相抵触的合同条款对雇主不利的是无效的。仅作为法令,适用于新建的房屋和住宅,就以下方面而言,它并不重要使用FIDIC表格的工程工作。缺陷通知期限,通常根据红皮书和黄皮书第11.1条商定通过“招标附录”预订,因此本协议尊重管辖法律,以避免被宣布无效。
为了避免因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同,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的情况,所以我们建议选择匈牙利实体法并规定管辖权匈牙利仲裁法院,规定业主在计划建筑工程的情况下将在匈牙利法律框架下进行。
匈牙利建筑法于2013年进行了重大修订旨在加强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法律地位。最重要的变化涉及法律的解决争议和建立一个新的,特殊的专业机构。这承包商有权要求该专业机构进行审查,并且有一个专门和简化的审查程序(见下文第4节更多详情)。在匈牙利的法律实践中,当事人通常规定附属于匈牙利分庭的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商业和工业。它的注册地址在布达佩斯。也有可能指定外国法官参加特定的仲裁法院程序。
3. 语言选择
FIDIC合同条款的官方原始语言是英语。官方翻译成多种语言,主要是红皮书。鉴于匈牙利法律也是欧洲大陆法律的一部分,如果起草了匈牙利语FIDIC合同,我们是可能遇到与所经历的类似的术语问题通过其他欧洲大陆法律,当特定c法律术语对齐时与Anglo-Saxon法律条款。根据合同和司法实践在匈牙利开发,只要在实质上有差异和两个单独语言版本之间的含义,语言双方在合同中指定为权威的版本应用作解释的依据否则,当局或法院决定就案件的所有情况而言,什么合同义务意在由当事人确定。
4. 在匈牙利解决施工中的法律纠纷部门
我们在这里需要提及的两个匈牙利解决特殊争议的机构,他们在解决与建筑有关的争端根据FIDIC条款和条件签订的合同。这些机构熟悉解决法律争端问题。在立法于2013年7月1日生效(2013年第三十四号法,关于绩效认证专家机构,以下简称“法案”成立绩效认证专家机构“EBPC”和受监管功能和权力。近年来颁布新立法的原因和设立该机构是对法律纠纷增加的反应与建筑合同的履行有很大关系。争议主要发生在雇主和承包商之间但是,在较小程度上,承包商与其分包商之间。一般来说,这些法律纠纷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做出决定,然后才具有约束力。法院判决。教学范围涵盖匈牙利的所有建筑项目。该法规定:排除或限制以下各方的权力或程序的合同条款EBPC或对启动附加任何负面后果,EBPC法律程序无效。因此,如果建设项目在匈牙利境内实施,我们将面临强制性要求匈牙利法律的规定,即使选择另一个国家的法律,也不能绕过。但是,欧洲人民银行对建筑行业的所有法律纠纷。其管辖权仅适用于:(1)与建筑性能有关的那些案例未签发履约证明的合同; (2)对颁发履约证明有争议的;(3)尽管到期,但未付款;以及在那些附带义务保证的情况下合同,银行担保、留置权、及其执行由双方提出异议。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欧洲人民银行的当然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它是可以根据其中一方的要求启动。这法案赋予法院当事人优先权和简易程序他们试图使用EBPC的诉讼。据推测,这个将激励有关各方利用这种可能性新法案授予,而不是选择更长的“正常”法院程序。EBPC由独立的法院专家组成并且必须在收到之日起30天内提供专家意见的应用程序。不同意专家意见的一方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天内开始诉讼,并在法庭上有义务在简易程序中优先处理所有此类案件。经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提供了一些保障对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的规定和优惠待遇根据专家意见,例如,司法保护措施和先前的可执行性。如果雇主对绩效或某些方面的表现提出异议在合同中,并且允许EBPC审查的话,承包商将可能决定不使用仲裁。
为裁决法律纠纷而设立的其他特别机构是附属于区域工业和贸易商会的调解委员会。这是匈牙利执行消费者保护法规的机构及其使用者调解的重要场所。我们所熟知的“消费者”其定义是由于2013年7月生效的《消费者保护法》(2013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大大扩大。新品定义不仅包括为促进其独立专业和活动范围以外的目标而采取行动的自然人,而且包括:其他事物,欧洲的微型,中小型企业意义。调解委员会可以就受投诉企业管辖的企业具有约束力的决定,但前提是企业提出声明在决定通过之前提交的材料。还有一种可能受投诉的实体也要提起诉讼即在调解机构决定后15天内提出上诉决定。使用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时在匈牙利,合同必须包含裁决法律纠纷的规则根据相关合同模板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注册在匈牙利或现场受诉讼的匈牙利公司的办公室匈牙利的建筑项目可能为确定匈牙利法院的管辖权奠定基础。
EBPC具有重叠FIDIC的董事会争议裁决职能,如果由一方发起。鉴于其优点上述EBPC,各方可能会选择它而不是DAB。EBPC在匈牙利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因2013年第三十四号法案规定了欧洲专利保护公约程序规则,但只出现了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第三十四号法案声明排除或限制EBPC的程序无效。
5. 最重要的合同参与者和他们的任务
匈牙利的法律还包括一些对雇主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在上述法律中,承包商和设计师是施工中最重要的参与者项目。在适用匈牙利语时,不能无视这些规定法律(《建筑法》第43(1)条)即使FIDIC合同条款和使用条件。一般来说,在实现时没有问题与以下条款相关的特定FIDIC子条款匈牙利法律。在匈牙利,雇主:(1)必须为建设项目提供全额资金(子条款2.4); (2)必须以与红皮书和黄皮书(第1.9和1.13条);(3)必须确保符合设计规定文件和施工许可证(第17.3条);(4)负责将施工现场移交给承包商(子条款2.1)(5)负责审查施工的执行情况活动(第3章);(6)和负责激活电子施工日志。
设计师负责技术内容的适用性,并由它来制作的图纸和规格,有少数的设计师会选择行业能手帮助协调他们之间的调解和质量建筑工程(《建筑法》第33(1)条)。根据关于《公约》第四幕中关于所有权转让的保证的规则1959年关于匈牙利民法典(以下简称:匈牙利民法典)代码),设计者保证没有第三者有权阻碍或限制附图和规格的实施。这承包商对自己的能力负责,为合法进行建设项目,以维护施工日志并符合建筑设计的内容。这承包商对其故障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负责在附图或具体说明中指明其缺陷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就知道(施工)该法第40(1)条;另见FIDIC红色条款2.2-2.4,3.1和4.1和黄皮书)。
6.FIDIC合同中的合同保证和匈牙利法律
双重合同保证制度具体内容有:(1)额外制裁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规定(例如罚款);和 (2)制裁有助于清偿债权(例如银行担保、担保)。在实践中,最常用于确保性能的机制由承包商是匈牙利民法典规定的处罚。根据匈牙利法律,可以书面规定处罚违反合同,例如延迟、过失履行或可诉的不履行合同。根据匈牙利法律,处罚具有统一费率补偿的特征。因此,在每种情况下,它必须确定是否发生了可起诉的合同违约行为。没有审查所受损害的实际程度,匈牙利如果法院认为过度。根据匈牙利人的管理惯例法院,被认为可接受的罚款目前为金额的10%合同的数目《匈牙利民事诉讼法》于1953年1月1日。可接受的罚款率为10%,并基于自1953年以来匈牙利法院的一般实践。根据匈牙利法律,超过罚款的损害赔偿也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在在这种情况下,损害赔偿的数量必须通过明细和总计进行确认到特定金额。
从某种意义上说,承包商在合同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单独的法律规定
将上述已经提到的担保视为合同抵押品。
这是匈牙利法律的一项强制性规定,雇主必须拥有在施工合同发生时履行资金
施工合同的执行,它必须支付应付费用承包商在履行合同后由承包商执行。在实践,如果雇主没有这些资金,承包商就没有义务开始建设运营。但是,如果雇主决定要开始建筑运营,风险自负,承包商可以开始即使没有资金,也是如此。银行的主要留置担保或担保可以用作担保。虽然不是合同抵押品的典型形式,必须特别提及第191/2009(IV 15)号,政府法令第17(2)条,根据本条规定,抵押品经理必须参与实施达到或超过“社区价值”的建设项目数量《公共采购法》规定的“限制”。
根据匈牙利法律的规定,抵押品经理监督建筑施工资金的独立人士。各方必须将建筑施工的资金投入抵押品经理的银行账户。根据匈牙利法律规定,建筑投资的价值限额必须超过五百万欧元。如果建筑投资超过此限制,必须委派抵押品经理。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义务向抵押品经理提供以下列形式提供充足的融资资产:(1)匈牙利国家或匈牙利国家成员国签发的担保欧洲联盟;(2)安全与产品和资金保证;(3)匈牙利国家预算的一部分;(4)贷款;银行担保;或匈牙利国家或欧洲联盟成员国签署的补贴合同。
根据FIDIC合同和匈牙利法律的规定,如果雇主不按上述规定提供担保,承包商没有义务开始施工。在本例中承办商亦可参照《公约》第16.2(d)条终止合约。来自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雇主也受到同样的约束规定。
在使用FIDIC合同时,双方没有基本义务。如果履约失败,则承担辅助义务。一个单独的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必须就抵押品达成协议。例如担保品被列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指导意见所附附件A至G。准备特殊条件。对抵押品的解释具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择的法律的规定。在这方面,再次提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对用作抵押品的银行担保、留置权和担保存在法律争议,如果联系过匈牙利建筑项目,由任何一方则认为其具有匈牙利建筑项目的能力。
我们在这里声明一下,法律的选择可能具有差异性。如果匈牙利法律和匈牙利法院,匈牙利的特殊视角被选中。虽然FIDIC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主要具有银行担保性质,必须根据合同的管辖法律进行评估银行担保可以根据除管辖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如果双方不这样做利用自己选择法律的可能性,银行担保是在匈牙利司法中一直被视为独立承诺实践,而不是作为“辅助义务”。
7.在匈牙利适用FIDIC合同时的变化
匈牙利法律规定建筑合同项目中分额外工作和非额外工作。额外工作定义本质上与《匈牙利民法典》和政府法令中所载的内容第191/2009(IV I5)号法令。这些对于规范建筑活动。事实上,这项法令是一项行政法令,因为行政法规定的条例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法人实体。如果这些规则是由匈牙利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偏离这些规则。因此,根据匈牙利法律,额外工作是指可验证地包含在作为合同基础的施工文件但是,在合同价格中没有考虑在内。这匈牙利民法典规定承包商有义务执行额外的工作,而无需否则,该设施将无法正常运行。在被压缩的情况下价格合同,承包商不能要求任何额外的付工作,但如果付款是通过度量和价值来做的,则可以这样做。根在法令中,“额外工作”是指订购的工作项目单独不包括在施工文件中作为订约的基础。该法令要求各方缔结建筑活动合同,以规范沉降方法合同中可能必要的额外工作的付款在以后的日期。作为一般规则,在额外工作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匈牙利法律,雇主可以自由同意雇主是否下令额外的工作。但是,该法令包括一项强制性规定承包商必须执行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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